11月法制宣传策划活动
不要另寻歧途。法制安全并不是侥幸和麻木,人们只能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只能够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11月法制宣传策划活动范本5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11月法制宣传策划活动篇1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让意外伤害远离我们
【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
2、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会场布置】
1、用幻灯片打出标题。
2、将教室座位布置成矩形,让学生面对面地交流,有利于学生尽情地发表自己的感想。
【教学形式】
学生主持,由具体案例铺开,让学生参与讨论,发言,相互交流感想和学习体会。
【教学手段】: 小组讨论,个别发言,教师总结。
【教学流程】
一、案例引出:
主持人宣读案例:
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二、学生讨论:(用幻灯片打出问题1: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
学生:我认为甲是不小心把乙碰下去的,不是故意的,所以不能算是违法;
学生:不对,如果说甲不违法的话,那乙的受伤岂不是没有人负责了吗?
学生:我也认为不应该因为不是故意的,就不违法,那这样的话,打伤了人,只要说不是故意的,不都可以逃脱法律了吗?
学生:我觉得虽说甲不是故意推乙下去的,但他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所以他是违法行为。
学生:我想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法律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而言,伤害了他人的合法的人身权利,并且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程度,就会构成违法,不管你是有意还是无意。
老师:有没有构成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确定是否违法犯罪的重要依据。比如两人开玩笑,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没什么伤害,不是违法,但如果其中一人不注意打到另一人的眼睛上,把眼睛打坏了,达到伤残的程度,那他就是违法了,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从楼上摔下严重受伤,显然违法了。
主持人:乙经医院的全力抢救,虽然脱离了危险,但仍被医疗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我再请问同学们:(用幻灯片打出问题2:甲违反了什么法?)
学生:他犯了伤害罪。
学生:他的行为造成了乙的严重受伤,所以他侵犯了乙的人身权利。
老师:同学们说得很对。其实在法律上,违法行为还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两种类型,他们的区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严重违法行为对人或社会造成的危害比一般
违法行为大。所以甲的失手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他的行为已构成了严重违法,也就是俗称的犯罪。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主持人:接着幻灯片打出第3个问题: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怎么的法律惩罚?
学生根据自己对案件的理解和情感的投入,各抒已见,有说罚款的,有说判刑的。
老师:同学们,你们可知道,确定一个人有没有犯罪,犯了什么罪,以及应该受到怎样的制裁,不是凭感情用事,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条文作为依据。
根据《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主持人:幻灯片打出第4个问题:从这个案例中,你能够获得哪些启示?
学生: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违法和犯罪的区别。 学生:我知道一个人做错了事,即使是无意的,只要对别人造成了伤害,就是违法的,所以我以后要处事要慎重,不能做出伤害别人的事,因为伤害了别人,其实也是伤害了自己。
学生:我觉得我们以后不能再与同学随意玩笑,尤其是在楼梯、阳台、马路边、河边等一些危险的地方,因为一不注意,就会有意外发生,我们不能让这个意外毁了我们的一生。
三、案例分析:
主持人: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个小学生意外伤害的案例: 出示资料:6月17日下午3:00,连江县东岱镇某小学六年级
(1)班,孩子们正聚精会神地听语文老师讲解和布置各种复习统考的题目。当语文老师讲到汉字的“笔画笔顺”时,有的同学交头接耳地发出哄笑。原来,这个班的学生小东的姑丈的名字与“笔顺”谐音,一些知道情况的同学便把这个当成玩笑。下课后,不明情况而又十分好奇的同学小明便向同学们打听为什么说到“笔顺”大家就会笑,小东顿时不高兴了,觉得丢了面子,便与小明争吵起来。刚吵几句,上课铃又响了,争吵暂时中止,课堂里又恢复了平静。然而,也许是小东、小明都年少好胜,下午5点半放学后,大多数同学都已回家,但小东、小明这两个12岁的孩子留在教室里,继续下午的话题争吵起来,你说一句我顶一句,两人越吵越凶。争吵中,小东伸手打了小明一个耳光,小明不甘示弱,扑了过去,两人开始抱成一团扭打起来。不知什么时候,小明将小东顶在墙壁上,前臂卡住了小东的脖子,五秒钟,十秒钟„„悲剧就在这时候发生了。看到小东、小明打起来了,在一旁打扫教室卫生的林某等4名同学连忙上前劝架,4名同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一分多钟才将两人掰开。然而,悲剧已经发生,因小东的脖子被卡得太久,被拉开时就瘫倒在地,脸色发青,小便失禁„„ 经了解,小东与小明同窗时间长达六年,平时还挺好的。然而,因为一个小小的玩笑,两个还不完全懂事的孩子一死一惊,悲剧给两个又是同样贫穷的家庭带来了致命的打击。
学生听了这个更为沉重的故事,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主持人:让我们多学法,多知法,多守法,让法律指导我们的言行,让伤害远离我们,让我们都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请同学们就今天的法制十分钟写一篇感想,再利用多媒体找一些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为我们下次的法制十分钟作准备。
四、教师小结:
同学们说得非常的好!是的,我们都是活泼好动的少年,爱玩是我们的天性,但我们在玩笑时,千万要注意安全,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伤害了别人,也不能因为一时大意让别人伤害到自己,这样的后果是既触犯了法律,又造成了双方一辈子的痛苦。那将是多么惨痛的事啊!希望同学们从今天开始注意与同学和睦相处,玩笑时注意分寸,课间注意文明休息,别让那冲动的一瞬间成为悲剧的开始。另外,我们要多学法,时刻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课后反思与小结】
初中生由于年龄小,好玩好闹,比较冲动,自我约束能力差,所以常会在彼此的玩笑中发生意外伤害。我班开学初期就曾发生过因为一件开玩笑的小事,引起学生打架,造成了不良影响。针对这一情况,为防患于未然,我设计了这么一个关于学生意外伤害的法制教育活动,旨在通过教育帮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形成基本的法律意识,培养他们对法律规范的内在信仰从而做到自觉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以遏制违法行为,不要让这一行为对学生造成伤害。今后,我还要教学生如何应对处理别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以避免和减轻不必要的伤害;教育学生怎样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达到预防和维护青少年自身权益的双重目的。当然这样的效果并不是用一堂晨会课就能达到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经常开展类似的法制教育,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使法制教育更贴近学生的实际学习和生活,主题更有针对性,以保证学生在法律的阳光下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11月法制宣传策划活动篇2
活动目标:
1、通过这次班会活动,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同时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
2、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增强青少年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意识,培养他们运用法律的能力。
活动过程:
一、欢快的音乐中班长报告本次活动的意义
班长:亲爱的同学们,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行行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们准备了这次以《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主题班会,再这次班会上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来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发律法规,预祝班会圆满成功!
二、活动记录
1、主持人:我宣布,四年二班《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同学们,当你走在繁华的大街上与人擦肩而过时;当你走在僻静的乡间小路留恋于周围的美景时;当你与别人交往接待时;当你购物或售物时;你是否想到"侵权"两个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每个人幸福和欢乐,让我们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吧;首先,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2、必答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和生效的时间?
一组一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2).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全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与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3).对未成年人教育的范围是什么?
《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法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国际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4).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那些原则?
下列原则:(1)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3)适应未成年身心发展的特点(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3、抢答题:
(1) 什么是未成年人?
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使得使之辍学。
(2)《未法》对父母不履行法定职责作了那些规定?
对不履行职责或侵权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经教育不改的,撤消监护人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3)《未法》对未成年人招用有那些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组织及个人非法招用的,处以罚款、吊销营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公布和实行的时间?
1955.3.18通过公布. 1995年9月1日实行。
(5).《教育法》共有多少条多少章?
教育法共有十章、84条
(6).义条教育法是何时分布和施行的?
1986.4.12通过并公布、自1986、7、1起施行。
(7).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适龄儿童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除教育批评外,对监护人或招用人并处罚,责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主持人: (先总结比赛情况)通过刚才的知识竞答,可以看出同学们善于动脑,积极思考,不仅懂得了法律对我们每个的意义,而且掌握了许多法律常识,下面,就让我们把身边发生的事情表达出来,让同学们分析些行为?比一比、赛一赛,看哪队表达的最精彩?
4、法治小品
第一小组:表达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
打比拼 第二小组:在商场发生的事情(搜身是否违法)
第三小组:见义勇为需要大家参与。(见义勇为者被刺围观者未一人支援)
第四小组:强行借物(钱)不"私了"
(以上每个小品表达完之后都由组长向其他三组提出至少一个问题,小组讨论后抢答得分10分、答错不扣分)。
5、主持人: 同学们,刚才同学们表达的特别精彩!课前老师让我们和社会上进行实践,你发现没发发现身边的违法行为,如果有请同学们说一说,大家议一议。
生1,有的同学向我借钱,我不借地就找人打我。
生2,我的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仗,不带就不够意思,
生3,放学生有人跟踪我,怎么办?
生4,我看到有人偷别人材,我不知如何是好?
……
6、 画面一:录像厅内,乌烟瘴气,一群人在看录象
看投影 画面二:一少年被黑社会绑架,警查与家长与之智斗。
讨论: 画面三:有人跳窗入室,进行盗窃、一人看见后稍稍走开。
画面四:一毒品贩子正诱骗一群中学生吸烟。
主持人: 通过刚才的观察、讨论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我们生活中存在的一些违法侵权行为,我们是学生,每天都要上学、教学、每天都要与它人接触,我们只有法律意识,知道用法维护自己尊严他人的权利,我们才能高高兴兴地出门去,平平安安的回家来,下面请看各小组同学表演的文艺节目。
7. 内容一、开学了,同学们背着书包上学,而a同学确被父母留在家
小品 中种地,同学们对a对白。
表演及 主持人、(a的父母属何种行为,a应如何办?)
文艺 内容二、《学法》快板
内容三、相声《如此兄弟》
内容四、舞导《喜乐年华》
8、 刚才,各小组表演了精彩节目,通过看刚才各个环节的表演,你有什么收获,你今后打算怎么做?下面我采访几个同学,说一说你自己的看法。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来提醒,让我们提高自我保
主持人: 护意识,法律常识承记心窝,下面请同学们起立,我们共同满怀信心地唱一首歌
9、 齐唱《让我们荡起双浆》
三、总结
同学们,老师首先祝贺你们班会开得如此成功,通过这次班会,同学班主任 们进一步认识了法律法规的意义,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总结永远与你相随,让幸福快乐永远与你相伴!
四、 主持人宣布:
班会到此结束:(仪式略)
11月法制宣传策划活动篇3
一、教学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知识技能目标: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教学重点: 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五: 教学过程:
引言:同学们都有十五,六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主要内容:
(一) 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案例: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 (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11月法制宣传策划活动篇4
一、班会时间:20____年4月25日
二、班会地点:一年三班
三、参加人员:一年三班全体同学及班主任
四、主持人:
五、班会主题:法律与我们同行
六、目标:组织进行一次深刻的有意义的宣传法律的主题班会活动,进一步了解法规知识,加强同学们的法律观念,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习惯。
七、标题:踏好青春每一步
八、主要内容:
1、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2、强化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踩挤、跳窗、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教育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远离邪教,远离毒品,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
九、形式:
印发法制学习手册,观看影视片段,采用讨论、交流方式。
十、活动过程参考
1、主持人开场白,宣布主题班会开始。
2、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知识(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竞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评选优胜小组)。
3、看投影或影视片段,讨论怎样处理以下行为。
画面一:包间内,乌烟瘴气,一群中学生饮酒庆祝同学生日。
画面二:有人跳窗入室盗窃,一人看见后悄悄走开。
画面三:一毒品贩子正诱骗一群中学生吸烟。
画面四:有的同学向同学强行借钱,不借就找人打。
画面五: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群架。
4、班主任老师总结。
5、主持人宣布班会结束。主持人: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幸福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
11月法制宣传策划活动篇5
一、中学生预防侵害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方法原则:
1.依靠法律,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邓颖超指出:
依靠法律,必须学法、知法。要学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要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无罪,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自己的义务、权利和合法权益,什么是受到侵害。还要弄清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和法律责任。
依靠法律,必须用法。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使权利,并在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形成侵害时,能够依靠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要做到:一克服
2.依靠组织,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这里所说的组织,一般是指侵害发生地或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等部门。其中有的街道、区县还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
3.依靠群众,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包括中小学生家长在内的广大群众,对破坏社会治安、危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恶痛绝,盼望通过综合治理和
4.依靠智慧,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勇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不能怯弱,不能束手待毙,不能让坏人为所欲为,这是中小学生预防侵害的必要前提。
但是,中小学生年龄较小,身单力薄,在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时,更要强调善于斗争。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机智巧妙地战胜敌人,保存自己。电影《平原游击队》中的游击队长李向阳说:
基本方法: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小学生。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五)、实战实练
1、收到匿名信、匿名电话怎么办?
2、到异性同学纸条怎么办?
3、什么情况拨打110电话?
三、写周记
班会后,你有什么感想或启发?题目自拟,400字以上,下周一交
1、 身边的法律(班长主持开场)
1. 案例一:
1999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2. 学生谈感想、讲身边的事情
3. 请学生指4. 出所知的违法行为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的时候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就非常的必要。
5.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 预防青少年犯罪
1. 案例二、三、四
案例二:
小伟是一位初中生,平时就喜欢开玩笑,搞恶作剧。今年年初的一天,他看到路边的广告语“当你有困难或麻烦时,请你拨打110”,灵机一动,谎称自己因钥匙丢失,无法进家门。赶来的警察识破了他的谎言,严厉地批评了他,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小伟。一向娇惯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很好地批评和教育小伟。而小伟却在感到有趣、刺激之余产生了畸形的报复心理。从此,他经常拨打“110”,进行干扰或谎报假警,一个月竟多达三十多次。终于在一次利用磁卡电话进行假报警制造恶作剧时被警察当场抓获。小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案例三:
闵某,15岁,是河南省岁三县某中学负责纪律的副班长,1999年10月15日,因午睡时潘某说话,闵上去用小棍敲打潘某不小心打在同桌沈某的头上。沈某挨打后就骂闵某,两人并发生撕打,被同学拉开。10月18日中午12点多钟,闵某约沈某在后山谈发生争执的事,沈对闵的“权威”仍不服气,闵某认为沈没有把他这个副班长放在眼里,一拳将沈打倒在水沟里,并用削笔的小刀在沈某颈部划了两刀,当沈某求饶时,闵某又抓起一把土塞进沈某嘴里,然后解下皮带将沈某勒死。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最近,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例四:
武汉市某中学林某在校园里,不慎将姑母从国外带回来送给他的派克钢笔弄丢了。该校钟某刚好路过,他拾起钢笔回班上课。林某的同学张某、宋某正好目睹钟某所为。林某得知钢笔被钟某拾到便找他索要,钟某先是佯装不知,后见有人作证,便搪塞说放在笔盒里不知被谁拿走了。学校多次做工作,钟某依然不肯归还。林某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依据《民法通则》判决钟某限期归还,否则赔偿林某经济损失200元。
2. 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
1) 对学习不2) 感兴趣,3) 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4) 不5中学法制教案) 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6) 考试时进行抄袭,7)对考试结果不8) 以为然,9) 留级也无所谓; 10) 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11) 劳动懒散,12) 上课思想不13) 集中,而14)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15) 经常迟到、早退、旷课,16) 厌恶学校生活,17) 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18) 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19)就会越来越不20) 愿意回家;21) 心理方面有变化,22) 如精神恍惚,23) 情绪波动,24) 举止反常,25) 心神不26) 定,
27) 东张西望; 28) 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29) 甚至怀有敌意,
30) 恶语顶撞,31) 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32) 看笑话; 33) 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34) 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35) 法行为的人,36) 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37) 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38) 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39) 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40) 修边幅甚至肮脏,41)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42) 道德品质起了变化,43) 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44) 爱说空话、大话、假话,45) 从谦虚变成傲慢,46)从斯文变成野蛮,47) 喜欢逞能,48) 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49) 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50)背后却胡作非为;51) 结交不52) 三不53) 四的人,54) 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55) 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56) 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57) 惹是生非,
58) 遇事便大打出手,59) 惟恐天下不60) 乱; 61) 过分追求物质享受,62) 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63) 良行为习惯,64) 如抽烟喝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