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方案2000字
制定方案时,要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避免出现资源和时间浪费的情况。怎样才能写好宣传方案2000字?这里给大家提供宣传方案2000字,方便大家学习。
宣传方案2000字篇1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药监局、教育部《关于做好20__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__47号)和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厅转发文件的要求,突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同时做好20__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责任,强化学校食堂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全面开展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为全面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底数。
组长:杜林波(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贺才文(教育局副局长)
朱廷权(教育局副局长)
陆晋玄(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郑杰、李明富、熊兴国、张国君、胡道政及各学校校(园)长
职责:一是定期不定期开展调查及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食堂食品的安全调查;二是于6月20日前督促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的食堂办理相关证件,做到持证经营,持证上岗;三是督促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堂,要责令立即整改;四是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供餐模式准入条件
学校必须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要求,申请办理相关证照,并根据《西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西政发20__28号)
及转发的营养计划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规范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并严格做好供餐模式准入管理审查,学校食堂、托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并必须具备相应的供餐条件和能力。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的图纸设计应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事前审查。
(三)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学校在与教育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要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39;学校食堂、托餐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对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建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按照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及时公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动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
(五)加强宣传培训
各学校要在食药监局、教育教育联合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的基础上,主动与食药监局联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学
校餐饮安全培训工作。要制定培训方案,对学校长、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开展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可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落实监管责任。
(二)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能。要建立健全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学校要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支持新闻媒体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信息。
(四)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巡查。各校园(尤其是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要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县食药监局、教育行政部门将适时进行督查、指导和培训,对本地区发生过食物中毒的学校,要进
行重点督查。并将检查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进行考核和评价,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落实责任。
(五)各学校于7月1日前将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状况调查报告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教育局德育室。
宣传方案2000字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面向学校、面向师生、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安全素质为出发点,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治理事故隐患,积极推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构建和谐校园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__年6月1日-6月30日
四、组织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组长:范志局长
艾江南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美林副局长
许兵副局长
张义清副局长
王红梅局党委副书记
沙中前副局长
成员:由局党政办公室、安全卫生体育科、教育科、督导科、人事科、财务基建科、电大工作站、学校后勤产业办负责人,学校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由安全卫生体育科负责,具体负责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各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及形式
1.营造“安全生产月”环境氛围。各学校(园)要在校(园)门口悬挂醒目的以“安全生产月”为主题的宣传横幅标语,并在师生聚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挂图等,各班出一期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2.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进万家”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学校(园)要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结合学生年龄特点,运用各种形式,向学生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
3.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队会。以“关注健康,关爱生命”、“生命在你手中,生命在你脚下”、“安全在我心中”、“我把安全带回家”,“斑马线,生命线”等为主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专题讲座。重点教育学生掌握传染病预防知识及防震、防踩踏、防雷击、防溺水、防食物中毒、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常识,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5.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学校(园)要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学生学习消防知识、逃生演练以及突发事件人群紧急疏散等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学生对各类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6月14日至20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按照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注重实效,做到有备无患。
6.开展一次法制教育活动。对师生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师生知法、守法,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
7.认真贯彻市委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8.认真举办安全征文评选活动。各校积极组织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教师参加“四川安全文化论坛”活动。
9.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各学校(园)要在“安全活动月”期间认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活动,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等进行认真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影响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6月13日,认真参加区安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各学校(园)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分头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动员,广泛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是一次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园)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工作,向广大师生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提出明确要求,使师生掌握活动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力创“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动员、人人参与的态势,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办成全社会的群众性活动。
(三)创新内容,务求实效。各学校(园)要在总结前一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和内容,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积极探索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四)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讲究活动实效。各学校(园)要突出隐患治理这条主线,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和强化校园安全应急管理为重点内容,积极开展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
(五)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各学校(园)要迅速行动起来,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和深入扎实、富有成效。活动期间,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要及时总结本单位安全工作先进事迹和典型做法。
请各学校(园)于6月5日前将活动方案、6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总结、图片、简报、期间安全大检查情况以及应急逃生演练等资料)收集整理好备查。